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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 AI 法規指南EVIDENCE WORKBENCH / TAIW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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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 條查證 2026-08-26
第一版拆解

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0 條:產業發展、輔導與年度報告

第 10 條要求政府推動 AI 研發、應用及基礎建設,規劃資源配置與產業支持措施,並建立年度執行成效報告制度。

更新
2026-08-26
來源狀態
官方法規

尚待細則 / 後續追蹤

  • 各項支持措施的具體條件、年度執行成效報告格式和公布節奏,仍要看後續規劃。
  • AI 產品與系統評測制度如何成熟化,仍要追數產署和數發部。

這條怎麼讀

第 10 條把 AI 的研發、應用、基礎建設、資源配置與產業支持寫進法律。

對企業來說,這代表未來會有更多政策工具可以追;但它不是一張保證票。實際能不能申請、適用什麼條件,還是要看各部會公告。

政府也要建立年度執行成效報告制度,定期公開成果與評估意見,作為後續政策和資源調整的依據。這不等同於一般性的「AI 產業發展報告」。

企業先抓什麼

AI 供應商可以先整理自己的產品證據包:資料來源、測試方式、限制條件、資安設計、對外宣稱依據。等官方評測、輔導或採購條件出來時,這些會比臨時補文件更有用。

讀完後通常還會問

01

產業發展條文和企業合規有什麼關係?

它表示政府會推 AI 產業、輔導和評測,但不代表企業產品可以免除責任。企業對外宣稱、資料使用和安全設計,仍要回到具體法規與證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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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筆來源
  1. 01人工智慧基本法國科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/ 查證 2026-08-26開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