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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3 條查證 2026-08-26
第一版拆解

人工智慧基本法第 13 條:資料開放、共享、再利用與資料品質

第 13 條要求政府建立資料開放、共享及再利用機制,提升 AI 使用資料的可利用性、品質與數量,並維護智慧財產權。

更新
2026-08-26
來源狀態
官方法規

尚待細則 / 後續追蹤

  • AI 使用資料品質標準、資料集揭露程度和稽核方式仍待後續指引。
  • AI 訓練資料與著作權、個資法的邊界仍需持續追官方函釋與司法見解。

這條怎麼讀

第 13 條是資料條文。

AI 模型很重要,但資料更容易變成法律問題。資料從哪裡來、能不能用、授權範圍是什麼、裡面有沒有個資或營業秘密,這些都會影響 AI 專案風險。

不過要分清楚法源:第 13 條明文寫的是資料可利用性、品質、數量、多元文化價值與智慧財產權;個資保護則由第 14 條及個資法接手,不能說成第 13 條自己已經列出個資要求。

企業先抓什麼

先做資料清冊,不要先急著訓練或匯入 RAG。每批資料至少要知道來源、授權、是否含個資、是否含營業秘密、是否能商用或再利用,以及之後怎麼刪除或更新。

讀完後通常還會問

01

資料開放是不是代表什麼資料都可以拿去訓練 AI?

不是。第 13 條要求提升資料可利用性、品質與數量,也明文要求維護智慧財產權。資料能不能用,仍要另外檢查來源、授權、個資、契約與其他法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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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筆來源
  1. 01人工智慧基本法國科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/ 查證 2026-08-26開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