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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 / 英國最高法院判決查證 2026-09-01
回案例解讀
英國最高法院判決;專利申請發回 UKIPO

英國 Emotional Perception AI 案:人工神經網路能取得專利嗎?

人工神經網路被視為電腦程式時,仍能通過英國專利法第 1 條的排除門檻嗎?

整理 [2026] UKSC 3 英國最高法院判決:人工神經網路雖屬電腦程式,為何本案仍通過排除門檻,以及為何這不等於專利已核准。

更新
2026-09-01
來源狀態
英國最高法院完整判決與官方摘要、現行 Patents Act 1977 第 1 條、UKIPO 2026-07-14 審查實務公告;舊 AI 專利指引已標示撤回

官方確認的結果

最高法院一致允許上訴,認定 Aerotel 方法不應再沿用;本案請求項沒有因電腦程式本身而遭排除,但案件須發回 UKIPO 處理中間步驟與其餘專利要件。

台灣讀者先帶走什麼

台灣 AI 團隊可用本案理解專利標的、著作權與營業秘密是三套不同問題;赴英申請時仍要把技術特徵與後續專利要件分開準備,台灣申請則回到台灣法與智慧財產局審查。

先講結論

英國最高法院在 2026 年 2 月 11 日一致允許 Emotional Perception AI 上訴。法院認定人工神經網路(ANN)確實是「電腦程式」,但本案請求項必須在電腦硬體上實作,因此不是只針對電腦程式本身而直接遭到專利排除。

這不等於 Emotional Perception AI 已經拿到專利。最高法院只讓申請跨過第一個很低的門檻,案件已發回英國智慧財產局(UKIPO)Hearing Officer,繼續處理中間步驟、新穎性、進步性與其他專利要件。

案件發生了什麼

Emotional Perception AI 申請的系統,會用人工神經網路分析音樂、影片或文字等媒體檔案的物理特徵,再推薦可能讓使用者產生相似情緒反應的檔案。

UKIPO Hearing Officer 原本認為,這項申請落入 Patents Act 1977 第 1 條「電腦程式本身」的排除。高等法院准許申請人上訴,英格蘭及威爾斯上訴法院之後又恢復 UKIPO 的結果,案件最後進入英國最高法院。

裁判確認

最高法院把問題拆成三層:

問題 最高法院的答案 不能延伸成什麼
英國是否繼續使用 Aerotel 方法 不再沿用;英國應採與 EPO 擴大上訴委員會 G1/19 一致的 Article 52 解釋 不表示英國所有專利審查步驟都要完全照搬 EPO 方法
ANN 是否是電腦程式 是。ANN 是一組可由各種電腦執行、用來處理資料的指令 不表示 ANN 因此一定不能申請專利
本案是否屬於被排除的電腦程式本身 不是。本案方法涉及電腦硬體,具有通過第一步所需的技術性 不表示新穎性、進步性或最終核准已經成立

法院採取的 any hardware 解釋,重點是先判斷請求項是否具備技術性、能不能被稱為一項「發明」。最高法院自己也把這一步稱為很低的門檻,不宜把它改寫成「只要 AI 跑在硬體上就一定可取得專利」。

為什麼還不能說專利已核准

Patents Act 1977 第 1 條不是只有一個條件。現行官方法條列出新穎性、進步性、產業利用性,以及不得落入排除等要求。

本案到最高法院時,過去的攻防一直圍繞 Aerotel 方法。最高法院沒有收到足夠的專門意見來替 UKIPO 完成新的「中間步驟」,也沒有在本案直接判斷新穎性與進步性。因此,法院把申請發回 Hearing Officer:先辨認哪些技術或非技術特徵真正參與整體技術性,再處理其餘專利要件。

所以正確說法是:申請人贏得這次上訴,排除理由被推翻;專利是否最終核發仍未確定。

UKIPO 審查實務怎麼變

UKIPO 在 2026 年 7 月 14 日發布新的搜尋與審查實務公告,明確表示這項判決立即改變 Patents Act 1977 第 1 條的解釋與適用,也會影響電腦實作發明的搜尋與審查方式。

舊的 AI 專利審查指引已在判決當天標示撤回。做英國申請或盤點既有案時,不能再把被撤回頁面的 Aerotel 寫法當成現行實務;要以最高法院判決與 UKIPO 2026 年 7 月公告為準。

台灣 AI 團隊可以怎麼看

這項英國判決是國際觀察,不是台灣專利答案。台灣公司比較實際的用途,是把三個常被混在一起的問題拆開:

  1. 專利: 技術方案能否申請、請求項怎麼寫、是否通過各項專利要件。
  2. 著作權: 程式碼、文件、模型輸出或其他表達是否受保護、是否侵害別人權利。
  3. 營業秘密: 在申請或公開前,技術內容是否保持秘密並採取合理保密措施。

英國市場或英國專利申請要依當地最新實務處理;台灣申請仍要回到台灣專利法與智慧財產局審查資料。需要選擇公開申請或保密管理時,也不應等產品發表後才討論。

這個案件不代表什麼

這個案件不代表「AI 都能取得專利」,也不代表一般硬體的存在會自動創造新穎性或進步性。最高法院只處理本案上訴中的法律問題,沒有替申請人完成其餘審查。

它也不能直接作為台灣專利核准保證。若要先分清楚生成內容的權利,可看 AI 著作權;若技術仍在研發或尚未公開,可看 AI 營業秘密 檢查資料分級、權限與保密證據。

讀完後通常還會問

01

英國最高法院是不是判定所有 AI 或人工神經網路都可以申請到專利?

不是。法院認定本案請求項沒有因『電腦程式本身』這項排除而直接出局,但這只是第一個低門檻。是否具有新穎性、進步性、產業利用性,以及哪些特徵能計入後續審查,仍要由 UKIPO 繼續判斷。

02

Emotional Perception AI 已經拿到專利了嗎?

沒有。最高法院把案件發回 UKIPO Hearing Officer,要求依新的法律解釋處理中間步驟與其餘專利要件。官方判決沒有直接核發專利。

03

人工神經網路被認定是電腦程式,為什麼本案仍勝訴?

因為英國專利法排除的是電腦程式『本身』。最高法院採取 any hardware 的解釋,認為本案方法必須在某種電腦硬體上實作,具備技術性,因此沒有在第一步被排除;這不代表後續專利要件已經通過。

04

台灣公司可以直接照這個判決申請台灣專利嗎?

不能直接套用。這是英國最高法院對英國 Patents Act 1977 與歐洲專利公約 Article 52 的解釋。台灣申請仍要依台灣專利法、智慧財產局審查基準、請求項與個案技術內容判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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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筆來源
  1. 01Emotional Perception AI Ltd v Comptroller General of Patents [2026] UKSC 3(完整判決)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Kingdom / 查證 2026-09-01開啟
  2. 02[2026] UKSC 3 官方判決摘要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Kingdom / 查證 2026-09-01開啟
  3. 03Patents Act 1977, section 1legislation.gov.uk / 查證 2026-09-01開啟
  4. 04Search and Examination of UK patent applications under the Patents Act 1977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/ 查證 2026-09-01開啟
  5. 05已撤回:Guidelines for examining patent applications relating to AI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/ 查證 2026-09-01開啟